![]() 人妻想取得老公的原諒,因此離婚不簽字,結果還是悲劇收場住在台中的一名已婚的陳小姐,竟然背對著自己的老公與公司的男主管發生了外遇情,不只私底下交往了超過半年的時間,也發生過兩三次的性關係,甚至陳小姐還曾經傳簡訊跟男主管示愛,包含想念你身體的溫度,好希望被你繼續的呵護之類的情話。
而後來兩人的外遇情也很快的就被陳小姐的丈夫知道了,完全無法接受妻子外遇的行為,因此在他得知妻子外遇的當下,就要求跟陳小姐簽屬離婚協議書了,但是陳小姐也知道自己外遇行為的不對,一直希望可以取得先生的原諒,因此堅持離婚不簽字,一直說自己承諾以後不再外遇,也會對現在工作提出離職並且與男主管不再來往。 但事實上,人夫對於自己老婆的外遇已經感到心灰意冷了,因為太太曾經在婚前就有劈腿記錄過一次,當時的人夫也是選擇原諒那時候還是女友身份的陳小姐,因此有了前例,這次絕對不再妥協的人夫堅持要提告,並且由大愛徵信社委任訴訟律師,提告對方妨害家庭,法官也根據相關事證,判刑陳小姐三個月徒刑以及男主管四個月徒刑,並且連帶賠償人夫26萬元的賠償金。 大愛徵信尋人查址最有效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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